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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租赁合同无效,租金需要给吗?

发布时间: 2020-03-30 22:47:50

来源: 固安楼盘网

分类: 房产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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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租赁合同无效,租金需要给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按这个法律条文规定,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实务中真的太多了,因为违章建筑,尤其是大中城市,很多用于出租的房屋都没有合法手续,因此订立的租赁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租赁合同虽然无效了,但是原来约定的租金还要不要支付?下面笔者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从这个法律条文看,尽管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承租人使用了租赁房屋的,不再交租金,而是要交房屋使用费,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对出租人房屋占有利益的保护,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租赁合同无效的后,双方返还依据无效合同而取得的对方财产,但承租毕竟使用了出租人的房屋,如果不给予一定的使用费,明显有失公平。因此,出租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也主是说,房屋使用费的标准相当于租金的标准。

 


责任编辑: guanadmi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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